去年“占領中環”非法集會發生后,“港獨”問題開始引起關注。然而,對于如何對付“港獨”,政府、媒體和學界似乎除了批判沒有更好的辦法。筆者認為,對“港獨”分子要通過更多實際行動加以反制。
首先應當明確的是,“港獨”到目前為止仍是一個“偽命題”,可能性近乎零。香港自開埠以來,就從未試過以一個獨立政治實體存在,既沒有獨立的客觀條件,也沒有可操作性。大部分香港人是務實的。
盡管“港獨”思潮近年來由極小的圈子向外蔓延,開始從只言片語發展到系統理論的拼湊,甚至有些團體已開始上街游行,揮動港英時期的“龍獅旗”,但“港獨”分子仍是極少數,在香港沒有市場。這些人猶如一群蚊子,雖然影響和殺傷力不大,卻讓人渾身不舒服,困擾著整個香港社會。![流利式貨架](../../pic/20151126105845797.jpg)
由于香港具有高度自由的社會特征,特區政府該如何對付“港獨”分子也陷入兩難。若對這些人認真地采取強硬措施,只會是“高射炮打蚊子”,最終恐怕只會引起社會對這一小撮人的憐憫。但若一味相信“港獨”不成氣候,對其視而不見,“港獨”分子日后勢必會變本加厲,伺機坐大。
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不僅應繼續采取措施,緩和兩地間近年互動所帶來的矛盾,還可通過反制行動,讓“港獨”分子付出代價。
“港獨”分子最喜歡高叫“我是香港人,不是中國人”,要求中央政府正式剝奪自己的中國國籍。這些人之所以敢如此表態,是因為根據基本法附件三,香港適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》。而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法律解釋,凡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,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(含香港)者,以及其他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》規定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條件者,都是中國公民。
按照法律,既然香港人是中國公民,港人在外國遭遇意外,就可以到中國領事館尋求協助。香港社會或許應要求這些鼓吹“港獨”言論的“港獨”分子公開簽署保證書,承認日后在海外遇到事故,都不要找駐外的中國政府部門幫忙。
如果“港獨”分子日夜吵嚷著要離開祖國家庭,特區政府或可順從其意,設立一個給予“港獨”分子放棄中國護照(包括特區護照)和放棄回鄉證的渠道。這些人沒有了中國公民身份,也就沒有了香港永久居民的身份和權利,自然也不能享受港人本該有的社會福利和資源 |